本公司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之要求,保護個人資料蒐集、處理、利用、儲存、傳輸、銷毀之過程。
本公司為管理個人資料之需求,建立管理組織,制訂、推動、實施個人資料保護管理。
保護本公司個人資料之安全,免於因外在威脅,或內部人員不當之管理與使用,致遭受竊取、竄改、毀損、滅失、或洩漏等風險。
提升同仁個人資料保護與管理能力,定期辦理個人資料保護宣導教育訓練,以降低營運風險並創造可信賴之個人資料保護及隱私環境。
本公司依相關法律要求及規定,克盡個人資料保護之目標及義務,並且維護及落實個人資料管理制度。
依適用的法律、規定、契約及或專業責任,以及個人及其他主要利害關係人的利益,適時改進個人資料管理制度。
定期針對個人資料之作業流程進行風險評鑑,鑑別可承受之風險等級,並針對不可接受之風險進行風險處理。
個人資料保護權利行使及申訴抱怨公告
為尊重及保護個人資料,規範個人資料之蒐集、處理及利用,避免人格權受侵害,促進個人資料之合理利用,依個人資料保護法(以下簡稱個資法)及相關法律規定,提供個人資料保護權益及申訴抱怨管道,以確保本公司執行相關業務工作皆符合相關法規之要求,進而保障相關人員之權益,落實個人資料之保護。
一、個人資料之蒐集、處理與利用
本公司為執行各項業務與內部行政管理作業等所需蒐集之個人資料,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經當事人同意分享個人資料外,所有個人資料之蒐集作業與特定目的皆具正當合理之關聯性,適當、相關、不過度且公平合法地從事個人資料之處理。僅於下列情形之下,得為特定目的外之利用:
法律明文規定。
為增進公共利益。
為免除當事人之生命、身體、自由或財產上之危險。
為防止他人權益之重大危害。
公務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基於公共利益為統計或學術研究,且資料無從識別當事人。
經當事人書面同意。
因業務所擁有之個人資料本公司負有保密義務,除當事人要求查閱或有下列情形除外:
司法機關、監察機關或警政機關因偵查犯罪或調查證據所需。
其他政府機關因執行公權力並有正當理由所需者。
與公眾生命安全有關之機關(構)為緊急救助所需者。
二、當事人權利
當事人權利行使管理程序 當事人權利行使第一類申請表 當事人權利行使第二類申請表
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規範要求,提供當事人針對其個人資料行使以下權利:
請求查詢或閱覽
製給複製本
請求補充或更正
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及利用
請求刪除
但因執行法定職務或業務所必須者得拒絕之,若執行上述權利時,將可能導致影響當事人相關權益。
三、個人資料保護聯繫管道
個人資料抱怨及申訴管理程序 個人資料抱怨或申訴紀錄單 個人資料連絡窗口
本公司已成立個人資料保護聯絡窗口,個人資料當事人可透過以下聯繫管道,行使抱怨、申訴與個資外洩事件之權利。
個人資料保護電話:(04)2237-6397
個人資料保護申訴信箱:service@shinehis.com.tw